马克思,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4 03:57:53
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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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
 

马克思,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第三,矛盾分析方法是我们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要认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的原因,而事物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因此,矛盾分析方法是我们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论断,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实质.辩证法是关于普通联系的科学,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复杂多样的.但不论是什么样的联系,其根本内容都是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关系,即既对立又统一.所以,联系就是矛盾,只有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才能说明事物的联系,了解联系的内容和本质.
(2)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区别于形而上学
发展观的根本标志.辩证法是永恒发展的科学,只有从
对立统一中,才能了解发展的动力源泉、根本内容和实在过程;才能从根本上同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区别开来.
(3)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把握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唯物辩证法作为完整而严密的科学具有丰富内容,它是由三个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和若干范畴所组成.在全部辩证法的内容中,唯有对立统一规律是核心,它贯穿于一切其他规律和范畴.只要以它为指导,其他规律和范畴便可获得深刻的解释和正确的规定.
以上三个方面表明:对立统一规
律对于唯物辩证法具有根本性意义.
2、否定之否定
辩证的否定是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有规律的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
质变量变律(区别与联系-转化与渗透)
1、质、量、度
a、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b、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
C、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要掌握适度原则.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